合规高效利用公共数据资源

随着公共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,我国数据资源配置将得到不断优化,数据要素放大、叠加、倍增效应有望不断显现,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、构筑竞争新优势将有更加坚实支撑。

公共数据每时每刻都在产生,具有规模体量大、数据质量好的特点,在支撑数字政府建设、便利群众办事、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,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。正因如此,加快公共数据的开发利用,价值潜能大,带动作用强,是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先导工程、培育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的重要抓手,也是以数字化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。

公共数据可谓无处不在,但在开发利用上似乎又壁垒重重。公共数据在流通使用中的体制性障碍、机制性梗阻,让公共数据在资源供给、应用创新、权益分配等方面普遍存在着“不敢”“不愿”“不会”的问题,数据作为新生产要素的价值远未得到释放。

针对上述问题,中办、国办日前印发的《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》,围绕深化数据要素配置改革、加强资源管理、鼓励应用创新、统筹发展和安全4个方面,首次从中央层面对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进行了系统部署,既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改革举措,也是定规矩、把方向的重大制度安排,对全社会释放了鼓励发展的鲜明政策导向。

《意见》的出台,让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利用变得有章可循,也进一步强化了数据资源的基础性、战略性作用。从市场角度看,公共数据开发利用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了丰富的素材,助力其在市场分析、产品研发、服务优化等方面作出准确判断,从而提高市场竞争力。近些年,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催生出一大批数据服务提供商、数据分析机构等,它们通过不断探索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新模式,培育市场应用新场景,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活力。

也要看到,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不足,主要矛盾在供给侧,关键短板在应用场景。《意见》着力激发数据供给动力,首次明确提出共享、开放和授权运营三种开发利用方式,对资源供给进行体系化部署;着力释放用数活力,鼓励市场各方利用公共数据开发更多产品、提供更好服务,不断繁荣产业生态。同时,规范授权运营活动,要求建立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制度、授权运营情况披露机制,提出监督管理要求,确立授权运营的制度规则框架。

需要指出的是,加快公共数据开发利用,需强化两个“更加重视”:

一是更加重视公共数据开发利用与产业发展的深度融合。公共数据不仅仅是信息的集合,而是成为推动各产业创新发展的关键要素。比如在制造业中,通过对公共数据的分析利用,优化生产流程、提高产品质量、实现精准营销,助力产业转型升级,充分发挥公共数据在赋能实体经济中的重要作用。

二是更加重视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的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。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越深,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就越要强化。随着数据价值的不断提升,安全风险也随之增加,未来要不断完善安全管理机制,确保公共数据在开发利用过程中既要供得出、流得动、用得好,也要保安全,切实保障公民和市场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。

可以预见的是,随着公共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,我国数据资源配置将得到不断优化,数据要素放大、叠加、倍增效应有望不断显现,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、构筑竞争新优势将有更加坚实支撑。